審計整改是審計工作鏈條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也是一個難題,多數企業存在“重審計、輕整改”、“屢審屢犯”等問題,大大降低審計工作的價值。
如何提升審計整改工作的成效,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是每一位內部審計人員都會面臨的一個課題。
針對審計整改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在這里提出以下六個工作思路,進而提升審計整改成效。
審計整改工作是“一把手”工程
“一把手”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審計整改成效負責,公司應成立整改領導小組,“一把手”應擔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整改領導小組下設立由各部門負責人參與的工作辦公室,確定整改牽頭部門。
最終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牽頭部門帶領各部門執行落實的工作機制。
1、找到導致問題發生的病根
首先要分析審計問題產生的原因,即為什么出錯;其次分析不能整改到位的原因,即為什么屢犯不改;然后就是將問題產生原因進行歸類匯總,梳理問題的造成有無一定的規律。
2、制定切實有效措施,對癥開藥
病因找到了,自然要給對藥方,對癥下藥,這才有藥到病除的可能性。
整改措施首先要考慮“擰緊水龍頭”即要制止問題再犯,其次再制定計劃及措施完成已有問題的整改。
復原整改方式
通過追回造成損失的資金、調整錯誤憑證、補充缺失的程序或流程等方式使相關問題達到合規正確狀態。
堵漏整改方式
該方式針對問題已既定事實,具有不可追溯或不可逆性,無法通過復原使其恢復到合規狀態或糾錯成本過高或已無糾錯實際意義。整改這部分問題應著力完善制度、流程,健全機制。
追責整改方式
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明知故犯、屢審屢犯,造成公司資產重大損失和重大安全事故,存在違規違紀的事項應移交紀檢部門,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立即整改事項
指審計現場發現的正在進行的違規違紀、資產資金損失、安全隱患等需立即整改的事項,現場出具整改通知,要求審計單位對相關問題立即整改,最大限度減少公司損失。
短期整改事項
大多數審計問題都屬于短期整改事項,該部分問題被審計單位應在收到審計通知后后三個月內完成整改。
長期整改事項
是指由于歷史原因、客觀原因、系統原因等造成審計整改時間超過三個月或者需更長時間,該部分問題應建立專項整改計劃。
無需整改事項
是指政策變化、公司業務調整、管理調整等造成相關業務以后都不再存在或者相關問題在后期已經杜絕,整改已無任何意義或者無法整改的事項。
工作機制
工作機制明確業務部門、審計部門、被審計單位等在整改工作中的職責;
聯動通報
建立審計整改結果定期收集及通報機制;
督查機制
建立審計整改進度、整改結果的檢查機制;
常態預警
針對“屢審屢犯”問題建立定期檢查通報機制;
問責機制
針對不整改、慢整改、假整改、屢犯等問題建立問責機制。
第一步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實施小組;
第二步制定整改計劃方案措施,問題立項,落實責任部門及責任人;
第三步按照計劃組織實施整改工作,并按照節點通報進展;
第四步完成整改工作后組織驗收工作,對已完成事項進行銷項,未達要求進行完善;
第五步編制審計整改報告,并將所有整改資料進行歸檔備查;
第六步總結整改工作及經驗,對整改不力單位及人員進行問責。
